正在更新 发表于 2018-12-9 23:10:58

寻物启事,希望物归原主,万分感谢

2018.12.9日晚8:40~9:30左右,位于建设中路25号世纪金楼门口,丢失一个充电器,一个黄绿相间的便当袋,五件未摘吊牌的衣服。所在地有监控,希望自觉归还。在没确认东西上一任主人是否遗弃的情况下,这是私自占有他人财务,可以追究责任的。谢谢合作!
联系人:冉女士
电话:15223839245

迷离的98k 发表于 2018-12-10 12:19:45

希望别人还回来,就口气好一点,别动不动就延伸法律,追究责任,有这功夫不如直接报警,你看警察管不管。

究竟谁懂我 发表于 2018-12-11 22:50:54

牛人,

上品食艺 发表于 2018-12-11 20:22:05

你这样的语气怕是不太合适,感觉谁捡到了准备还你给你的话还要倒背黑锅哦。

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8-12-10 23:10:51

到底是丢了,还是被别个顺手牵羊了

只能靠自己 发表于 2018-12-10 12:35:00

时间会咬人i 发表于 2018-12-10 11:10:02

怎么感觉跟你没关系哟

〆妞奉你为王ゾ 发表于 2018-12-10 06:44:36

看见了吗

勇闯天涯 发表于 2018-12-10 06:15:03


凉城旧人 发表于 2018-12-12 05:51:34

什么叫私自占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寻物启事,希望物归原主,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