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 发表于 2019-2-14 07:36:52

Sagittariu 发表于 2019-2-13 10:15
拒不归还有理了?只是捡到手机?站着说话不腰疼。当他捡起人家手机就跑的时候,占便宜,就应该想到这是不 ...

谁不想贪点小便宜,不是誰都高大尚,找到他不归还是不对!警察不帮忙找确实难!

张大菽 发表于 2019-2-14 09:18:07

蛇精病,第一你是自己掉的手机,其次才是别个捡到。无论你有多重要的资料,你把视频抓图这样发出来人肉搜索,鬼才理你,估计要去乌江找手机了

张大菽 发表于 2019-2-14 09:21:01

小淳 发表于 2019-2-12 23:38
你怕是对法律有什么误解

不是误解,法律他们家出的

Sagittariu 发表于 2019-2-14 20:04:24

张大菽 发表于 2019-2-14 09:18
蛇精病,第一你是自己掉的手机,其次才是别个捡到。无论你有多重要的资料,你把视频抓图这样发出来人肉搜索 ...

我不是。我在超市前脚掉手机,他后脚就捡起走了,明知在超市(知道有监控吧),大家都推着车买年货。他东西都不买了,捡起手机就走了,我发现手机丢只有几分钟的时间,打电话已经关机了。武隆城不大,问了很多商铺,很多人都不认识,所以发个寻人启事有问题?如果我只是想要恶心捡手机的人,就不会留联系方式。我是很真诚的寻找他,希望拿回手机里面的资料。PS:在武隆这样的小城市,知道占便宜觉得丢脸,就不要占,大家互帮互助挺好的!我有丢东西的一天,你也有。

李克强 发表于 2019-2-23 16:18:19

为个手机,真没必要!

汤汤汤 发表于 2019-3-8 19:16:20

你好!请问手机找到了吗?我也是前几天手机丢了,跟你情况完全相似!想知道这样有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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