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复】做了十二年的搬运,说放了什么都没有有没有律师可以咨询一下
我一个亲戚在药房仓库的工作了十二年,没有买到养老保险,现在把他劝退休来也没有一点补贴。有没有律师可以咨询一下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无任何理由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表示同意,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合同;
(七)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八)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或被关闭、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如你的亲戚属于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有律师板块,可以质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