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已回复】施工未放标识,造成双方经济损失该怎么办?
<p>夜间道路施工铺混泥土,未放置任何警示标识,造成我方车辆受损,施工方路面损坏,请问该怎么办?<br/></p><link rel="stylesheet" href="http://www.aiwulongrencai.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Xyc" id="wcn_editor_css"/>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进行地面施工或者地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如施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明显标志,应当承担责任,但鉴于驾驶人自身应当谨慎驾驶,注意观察,双方可能都存在一定的过错,要结合实地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先报警,交警回处理。
傅家少爷 发表于 2021-2-7 21:43
先报警,交警回处理。
都是卵的
未悬挂安全标志的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找施工方赔偿
Wong 发表于 2021-2-8 07:56
未悬挂安全标志的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找施工方赔偿
结果我们倒赔了
没事,就好。 发表于 2021-2-8 08:50
结果我们倒赔了
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Wong 发表于 2021-2-8 07:56
未悬挂安全标志的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找施工方赔偿
倒赔偿了路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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