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娘家拆迁了,马上安置房就要下来了,我老公说房产证上要加上他的名字,他说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不乐意,本来我们一直感情不好,都是想到娃儿小,凑合过着,我和两个娃儿的户口都在娘家和父母一个户头的,父母没有要房子,把他们的平方都给我得,我老公户口没有在这边,我觉得房产证就应该只能写我一个人的名字,隆友们请你们懂的人给个意见!娘家户口本上没得他的名字,就不属于他的!
写不写都有他的份啊,先写父母的吧,以后孩子大了过户给孩子,现在直系亲属过户马上就不收多少费用了
不管他户口在没在老家,这个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除非你提前去公证。
男方拆迁你也觉得没你份,其实就没什么
咨询律师
应该不属于吧
只能写你的噻。这种属于父母赠与,或者是叫你的婚前财产,与他无关。详情咨询律师问清楚了来。尤其是你们本来感情不好,千万不能加他。或者是就是你父母也可,宁愿今后交税
为什么不写你娘家人的名字,以后他们百年过了,或者几年过了,就赠予给你,这样才是属于你个人财产。
结婚前都有那个房子给你老公没关系,而且关系不好,更不能写你老公名字,说句不好听,多个心眼是好的,
这是娘家的他有啥子资格
现在法律是写你的名字,就是私人财产,何况你是你娘家分,父母又把平方给你,男方户口又没有在娘家这边,都分不到平方
为啥要写他的。这是你娘家的房子跟他有毛关系。再加上你们感情还不好,他会不会想太多了
所以才感情不好,这男的。。。
不写
⊙蓝噺膤蕗 发表于 2021-7-26 17:51
为什么不写你娘家人的名字,以后他们百年过了,或者几年过了,就赠予给你,这样才是属于你个人财产。
遗产税很高
赠予就ok
落给父母吧,现在写你一个人的,相当于是父母赠予给你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感情不好还好意思提加他的名字
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