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23-2-13 06:47:57

土地确权问题续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壁其罪,我于2016年承包的土地经过我的努力,种植的老荫茶初见成效,本社的个别人眼红,到政府反映我的土地有问题,并且我是通过合法的程序拥有的,现在我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广大隆友支招,我该沉默还是反抗







~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23-2-13 08:14:26

搞不懂

丫-丫 发表于 2023-2-13 08:55:52

不懂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3 09:07:48

看你发了这么多,我还是有2个问题没有搞明白?你说你取得了土地确权证书,但之前又是五保户的,按相关规定,五保户死亡后其土地收归集体所有,怎么会归你呢?如果当初取得确权证书的行为本身都有问题,那是可以纠正收回的。
第二,如果没有确权证书,承包权归集体,只是发包给你归你经营,签订合同的话,那集体违约是要赔偿的。

悠悠子寒 发表于 2023-2-13 10:19:35

怎么fk

醉人眸° 发表于 2023-2-13 11:00:51

不清楚

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23-2-13 13:00:26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3 09:07
看你发了这么多,我还是有2个问题没有搞明白?你说你取得了土地确权证书,但之前又是五保户的,按相关规定 ...

五保户死亡后土地集体收回巳竞标的方式下发承包,由于我发展老荫茶产生了经济效益,个别人眼红了

红颜倾城 发表于 2023-2-13 20:47:02

我反正不懂

农村三哥 发表于 2023-2-13 22:07:44

不懂这方面

一辈子的痕迹 发表于 2023-2-14 10:21:20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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