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人民广场、世纪广场负楼管理的通知
武隆微发布2023-07-05 20:06发表于重庆
关于加强我区世纪广场和人民广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
各位居民朋友、商户及产权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世纪广场、人民广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违法建筑
凡未取得合法产权的建筑及在产权证面积之外(改、扩建)的建筑,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之内自行整改消除。逾期未整改消除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拆除。
二、规范经营行为
凡无证照经营的一律依法停止经营行为,并关停经营场所。取得相关证照但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一律暂停营业,并限期完成整改,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规范房屋出租行为
凡用于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违法建设房屋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不得出租;已经出租的,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搬离租住人员。
四、规范消防通道管理
任何单位、个人禁止堆放杂物或停放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禁止在室内通道上充电。不及时消除隐患的,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因隐患拒不整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规范各类管线安装
表后线路不得私拉乱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服务企业应停止供气供电等服务。
六、规范燃气使用
使用燃气的房间应当开窗保持通风,不得擅自改动加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要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松动现象,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开窗通风,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处置。
七、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属地街道常态化开展世纪广场、人民广场日常巡查监管,组织居民及商户抓好整改落实,建立世纪广场、人民广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顽固整治成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消防救援支队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
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7日
都是有关系的,有用吗 希望不是纸面文章! 确实安全隐患大 那些下面有点乌烟瘴气的 确实该整治 收到 赞 收到 收到 确实应该整治一下 下面茶馆多 收到 好的收到了 好的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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