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首付女友家出了百分之20,有必要加她的名字吗?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aiwulongrencai.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我和我女朋友谈了三年了,买房的时候,首付我家出了百分之80,她家出了百分之20,她要求写她的名字,我该咋办?我觉得她出的太少了,没有必要加啊!</p> <!----></div> 完全是丢人现眼的, 有骨气连那百分之二十都不让女方出,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白日三年,还拿了百分之二十,加个名还算计,嫁错了人!老子三十年前为了看上老婆直接全是她名字办房子地基证,把外人都看的直抽气,我现在是很幸福的! 八字先生没跟你说你这一辈子适合光棍吗? 哎,作为一个男的我都觉得你真他么搞笑 算计的累不累 这婚女方就不该结 没本事全款,还觉得别人占了你好大个便宜一样。 你真的是来搞笑跟到找绝的 人家出了钱名字你都不想加人家的,真是渣得出奇! 啥都不出你还不是要买,加不加名字,结婚了女方都有财产分割权吧! 既然拿了20 %就应该加。想纯粹是自己的,当初就应该硬气点,不让对方出。如果你实在计较多少,可以在证上写清楚产权占比 实在要写,可以按照出钱比例来写 自己把那20%一起交了,不是就可以不写了吗? 三年了还不结婚?加个名你还不愿意?呵呵 又要拿钱又不加名字,有骨气别要钱啊 你这只是首付,就算全部男方付的,只要婚后是男方本人交按揭,女方就有资格分割产权,因为婚后双方收入都是共同财产。
唉,这个社会,婚姻真累 干脆不结婚,啥子都是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