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枫 发表于 2025-3-24 06:54:53

前车全责

^星期一@五^ 发表于 2025-3-24 14:39:50

不清楚,交警来判

萝卜炖肥肠 发表于 2025-3-26 15:32:53

黑车全责,直行优先,跨多车道并线!

缘来何必曾相识 发表于 2025-3-27 20:51:50

——‘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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