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武隆本地的,2018年11月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一个女生,通过相处几天成为正式男女朋友,她在重庆工作,基本上每个月我们都会见一次面,她从认识我的第一个月一直到今年九月都会以各种理由找我借钱,每次借钱都会交代我别跟她家人说,因为我对她有深感情,我就选择相信她借钱给她,直到国庆节,说好那天一起去她家,不过在国庆节整天联系不上失踪了,到第二天我跟她母亲便一起去重庆报警找她,通过那边警察口述,她在我跟她耍朋友期间跟另一个男人耍,中间还怀孕打过胎闹到派出所,还说她现在一直跟那个男的住在宾馆,目前她把我手机号拉黑微信也联系不上,我借给她所有的钱她是给那个男人花的,正因为这样,我才想把我自己的工作的辛苦费要回来,我有转账记录和微信上借钱时聊天记录,现在联系不上本人,请问我怎么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