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1时19分,一辆黑色小车驾驶人在通过快速酒精检测仪时,响起警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2mg/100ml,驾驶人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调查中,男子声称自己太紧张,需要多次深呼吸,但在后续检测中,仍旧被查出体内酒精超标。 经查,男子龚某和朋友一起聚餐,席间喝了一些啤酒,21时左右散席后,因需要用车,主动叫了代驾服务。 直到第二天凌晨,仅仅过去4个多小时,龚某自认为没喝多少酒,体内的酒精早已代谢,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没走多远就“栽了跟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龚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扣12分、扣留12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 交巡警提醒: 驾驶人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会有所延长,本能的反射动作时间也有所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即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会出现统合障碍,这种情况下驾驶人是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的。作为交通参与者要知敬畏、守规则,切莫酒后驾驶机动车。 转自@重庆交巡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