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和朋友发生口角,竞主动驾车将自己和朋友拉到派出所报警,希望得到调解,没想到竞“自投罗网”成了嫌疑人。
10月6日凌晨,龚某酒后驾车到涪陵区公安局敦仁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和朋友在酒桌上发生了纠纷,要求民警调解处理。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龚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怀疑其有酒驾嫌疑。
随后,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敦仁勤务大队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后经抽取静脉血检测,结果为154.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目前,龚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真是得不偿失。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转自@重庆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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