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哦!你吹271,这个年恐怕你要遭在里面蹲着过哦…”在白马灵山某路段一路过看热闹的群众感叹道。
12月5日,武隆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白马镇灵山某路段开展勤务时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当时,曾某某驾驶摩托车“歪歪倒倒”的行为让现场民警引起警觉,走进盘问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随后民警对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7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来曾某某自称因与妻子吵架后心情受到影响便喝了1斤白酒,随后驾车被查,不是故意醉驾。
武隆公安交巡警提醒:家庭有矛盾可以相互理解和协商,喝一点酒解愁也可以理解,但喝酒驾车,就无法理解。这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不负责任。醉驾就是醉驾,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你醉驾触犯法律的理由。
重点提醒:近段时间“刨猪汤”盛行,蜀黍在此多说两句:一是喝酒不要开车,谨防出交通事故。二是散席不要超员,谨防出了事故赖上你,特别是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