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处理一个案子,朋友与某公司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了。第二次合同期满当天(今年11月27日),公司人事通过企业邮箱给朋友发送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朋友不同意。公司见到朋友的回复后,也反应过来,当即改口说按前一份合同的约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在过程使用了很多套路),双方因要不要按照朋友的实际工资收入续签劳动合同没能达成一致。经朋友委托,采取了一些诉讼技巧,做了一些证据保全工作等,并于今年12月15日向人民法院成功立案。立案成功当天,公司再次通知朋友,明确是朋友原因不续签合同,要求朋友交接工作(公司的行为确实很不要脸)。经分析,朋友有权向公司主张的金额合计约66万元。如果能得到法院全额支持,就起飞了。所以,如果遇到这种事,不要轻易放弃,记得早点咨询律师,做好证据保全工作,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