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杀年猪吃“刨猪汤”的季节,亲朋好友之间会在这段时间相互宴请,给寒冷的冬天增添了热闹的氛围,但是少数开车参加聚会的朋友却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警示抛之脑后,酒后驾车在受到交巡警严肃处理后追悔莫及。 12月24日19时许,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武隆大队在G65包茂高速公路江口收费站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查处专项行动。当民警对一辆黑色轿车驾驶人进行呼气检测时,仪器上亮起了警示灯,显示数值为饮酒驾驶。“你喝酒了吗?”民警问道。驾驶员神色慌张的回答道:“我就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两瓶啤酒,都过了大半天了,怎么还会测出酒精啊!” 经查,驾驶员应某,家住武隆区江口镇花园村,当天应邀到亲戚家吃“刨猪汤”,中午高兴喝了两瓶啤酒,他又打了会麻将,在吃过晚饭后,应某觉得过了五六个小时应该没有问题了,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出发前往重庆,当驾车行驶到江口收费站时被交巡警现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应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面对严厉处罚,此时的应某懊悔不已。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年关将近,亲朋好友聚会更要牢记交通安全常识,相互提醒监督,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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