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武隆区江口镇道安办工作人员在花园村劝导站开展勤务时拦停一辆7座商务车,在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始终遮遮掩掩,闭口不谈。后经过交巡警查询发现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该驾驶员涉嫌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引用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强措: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收缴物品强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处罚种类: 罚款:应当吊销 有效期: 2021-04-20至2099-12-31 罚款:2000 记分:0
图/方健 编辑/李东旭 审核/何国力 值班/罗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