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全国范围的反诈宣传可谓轰轰烈烈。
从反诈警官老陈连麦主播推广国家反诈APP引起的全网爆火,到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全国正式实行。反诈主题不断下沉到大众视野,全民反诈意识有了前所未有的增强。
“你下载国家反诈APP了吗?”
这句话不断被热心网友造梗,并制作表情包,
以半开玩笑的调侃式口吻广泛传播。
好的,反诈意识确实是提升了。
但是,大家对于电信诈骗到底了解有多少呢?
比如... ...“卡”骗?
没听说过吧!似乎是个新鲜词呢?
可别小看这个,陷入“卡”骗旋涡的话,
受害者和嫌疑人的身份互换就在一瞬间!
什么?!我只知道“照”骗、“酒”骗、“感情”骗... ...
阿强(化名)是温州某大学的在校生,平日勤工俭学,靠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2020年9月中旬,正值大一新生报到的日子,阿强向同为通信公司校园兼职业务员的搭档阿珍(化名)提议,利用新生提升业绩。
晚上,他们进入新生寝室,借着给新生办理校园宽带的名义对其进行人脸认证,然后再冒充他们的签名,成功办理出了30多张手机卡,存放在阿珍处。
然而当年11月,阿强的老乡周某(另案处理)在得知他手上有囤积的电话卡后,提出要以200一张的价格购买电话卡。阿强虽然起了疑心,但在金钱的诱惑和侥幸心理的推动下,他还是选择了出售。
虽然阿强交卡时提醒周某某“不要拿去做犯罪的事情”,但最终,这批“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还是被出售用于电信诈骗,造成3名受害人被骗2.9万余元。
男子高价卖电话卡,“赚”得山东省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2022年11月份,来青岛市黄岛区务工的虎子(化名),在一QQ群看见收购手机卡的信息,想挣快钱的他立马加上发送信息人员的QQ号,通过了解最终商定一张手机卡300余元价格成交。
虎子明知对方高价收购电话卡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依然按照对方要求以自己名义办理4张电话卡邮寄给对方。对方收到手机卡先后将1218元的“酬劳”转给虎子。
本案中虎子因为心存侥幸心理,便以自己身份为他人办理了4张电话卡,每张卖300余元,共计得利1218元。虎子获利不多,但是他出售的手机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给相关被害人造成严重的损失。由于贪图小利,赚钱心切的虎子成功“赚”到了山东省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大学生等年轻人群因缺乏社会阅历,
又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很容易被利用,误入歧途。
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工具,
切勿收购、出售或出租,
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这条反诈常识可千万不要忽视呐!
针对“卡”骗这一较新颖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
湖南省反诈中心x中国广电x湖南卫视
联合制作宣发了一则反诈公益视频
——《警惕“卡”骗》
硬核的电影级拍摄制作手法,
悬疑风格的灰色主基调不禁让人拍案叫绝。
网友热评:“感觉好像看了一个悬疑小短片。”
目前该公益视频已于国家反诈中心及湖南省反诈中心播出。
并同步在湖南卫视、经视、都市、娱乐、爱晚等频道黄金时段轮播!
全民反诈,人人有责!
警惕卡“骗”,守护大家!
快来一睹完整全片吧!
切莫因小失大,切莫贪图小利。
被诈骗的根因基本都源自人性的贪婪。
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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