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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 10:08:4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Z女士将其与未成年(17岁)儿子L某共有(Z女士占1%,其子占99%)的房屋以95万价格卖给了R女士,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付款、过户。同日,双方又签订补充条款,约定Z女士2年内可以回购该房屋,回购价款为110万元。过户后3日,Z女士又租赁了该房屋,租期2年。租赁期满,Z女士失联(后查明,因其他原因被限制人身自由),R女士上门收房时,Z女士儿子L某拒不腾房,认为Z女士与R女士买卖房屋时未征求其意见,构成恶意串通,损害了其利益,遂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要求R女士返还房屋或赔偿损失110万元。经司法评估,案涉房屋当时市场价值约为105万元。试分析,法官如何判?

发表于 2024-3-2 10:39:2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这么专业的问题只能由专业人士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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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 12:47:3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开始看起好复杂,后面发现……不过外行人真不懂啷个结果,但是很想知道是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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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律师 : 我也想知道怎么判,判了再来分享
2024-3-3 23:11 来自重庆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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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 18:04:0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不适合看这种需要用脑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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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律师 : 法官都头疼
2024-3-3 23:11 来自重庆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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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 23:10:4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万一遇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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