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
充分发挥守护长江,
保护生态的职能作用,
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
严打非法捕捞行为,
连续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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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李某举、毛某华在长江一级支流万州区五桥河银河公园山水外水域使用三层刺网进行非法捕捞,被正在巡逻的万州派出所民警发现。民警现场抓获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举、毛某华,查获三层刺网两副、渔获物四尾。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举、毛某华对其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4月3日22时许,忠县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有人在实施非法捕捞。
接到线索后,忠县派出所立即部署警力对线索进行核查,并冒雨开展蹲点守候工作,最终于2024年4月4日5时30分,将实施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准备驾车离开的嫌疑人黎某、张某二人抓获,查获禁用工具三重刺网一副、渔获物若干(共重42千克)。犯罪嫌疑人黎某、张某二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供述,忠县派出所民警在黎某家中搜查出三重刺网3副(其中2副破损),渔获物若干(共重2.34千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凌晨5时许,万州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刘某江在长江干流万州段万安大桥下水域使用钩刺耙刺进行非法捕捞。民警当即现场将其抓获,查获钩刺耙刺钓具一副、锚鱼搭钩一把、鲤鱼两尾(7.85千克)。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江对其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近日,忠县派出所民警在工作获得线索,有人在忠县陈家湾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行为。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实施完非法捕捞后躲藏起来的王某川抓获,并在王某川的带领下现场提取了其用于非法捕捞的渔轮、箭铦耙刺、指套及渔获物(一尾草鱼重1.34千克)。
另查明:王某川2024年以来多次在忠县长江一级支流汝溪河大洞子桥水域实施射鱼,射得渔获物若干,均被食用。
目前,王某川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下午5时许,奉节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到线索:在奉节县梅溪河水域有人正在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布控抓捕,现场抓获正在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嫌疑人张某斌,现场查获禁用渔具(定置(串联)倒须笼壶)2副,渔获物5尾,总重量共计1.110千克。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斌对其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斌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长江十年禁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需要雷霆万钧之势,更要有十年磨一剑的坚持。十年禁渔,久久为功,保护生态,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自觉对非法捕捞说“不”,莫因一念之差,让渔网触碰了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