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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鸭江、和顺、江口场镇道路机动车停放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武隆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自本通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对鸭江、和顺以及江口场镇辖区内的机动车违法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规范停车。
附件:设备地点情况
武隆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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