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政策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科学合理划定片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招生入学。
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相对就近,交通顺向。
坚持“尊重历史”原则。保持城区初中学校原划定的招生范围不扩大,城区各初中学校原有的招生范围相对稳定。
坚持“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学校容量、片区人口分布、人口增长趋势,兼顾各初中学校的长远发展、均衡发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办法公开、程序公开,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招生计划
本期我校计划招生18个班、900人。
(4)招生条件
户籍入学条件。当年6月30日前,户口随法定监护人进入招生范围或者挂靠户口进入招生范围三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此类小学毕业生根据户籍所在地,按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安排入学。
住房入学条件。当年6月30日前,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具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此类小学毕业生根据产权住房所在地,按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安排入学。
调剂入学条件。在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小学的毕业生,且不能满足户籍入学、住房入学条件者,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统筹调剂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