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园招生程序。
线上报名登记。6月28日——7月8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扫描网络报名二维码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如重复填写几所幼儿园,取消录取资格),填报幼儿入学基本信息进行网络报名登记(监护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7月12日上午10:00以前各公办园利用各种形式公布拟招生名单。公办园根据报名登记情况进行招生,如果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公布拟招生名单;如果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户籍、购房、经商、务工、公(廉)租房为顺序招生,同一条件按幼儿年龄从大到小依次招生,额满为止。
线下资格审查。各公办园公布的拟招生名单的幼儿监护人,于7月13日9:00——7月14日16:00持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以幼儿园通知为准)。审核人员当场审验幼儿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入学申请表,并和幼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入园要求,则取消幼儿入园资格,相应空缺名额在原登记名额中递补。
幼儿监护人需提供审核的四类资料如下:
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及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原件。
幼儿健康体检报告原件。(体检地址:凤山街道居民在凤山社区服务中心体检,芙蓉街道居民在芙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主页、增减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入学条件相关印证材料(提供以下条件之一)
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主页、增减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城区购房:①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地产权证,可提交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明、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合同,只需其中之一。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则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最近1个月及以上的水、电、气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其中之一),发票姓名与房屋产权人姓名须一致。两者须同时具备。
城区经商:武隆城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姓名与监护人姓名一致,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经营连续1年及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按期申报纳税的证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两者须同时具备。
城区务工:武隆城区有效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3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由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3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两者须同时具备。
城区公(廉)租房:法定监护人与公租房、廉租房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特殊人员:现役军人提供区人武部开具的审核证明和军官/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消防人员提供在编入职工作文件及复印件;援藏干部提供组织或人事部出具的援藏干部文件及复印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文件及复印件;重庆市英才服务卡持有人员提供英才卡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烈士人员提供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
名单公布。7月16日上午10:00以前各公办园利用各种形式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招生名单,家长按要求到相应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办理入园手续。如未按时办理学位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民办园招生程序。民办幼儿园在核定办学规模内制定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参照公办园执行,家长携带入学印证资料自行前往民办园进行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