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有关规定,基于气象、水文趋势分析研判和实际工作需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全市于4月15日零时起进入汛期。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市汛期一般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遇到特殊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决定提前进入汛期或者延长汛期。
据气候预测,预计2024年汛期,重庆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呈现大雨偏早、降水偏多、暴雨偏强、高温偏多,总体涝重于旱的趋势。
各区县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毫不松懈抓实抓好“精准监测、预警叫应、避险转移”等关键环节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全市平安度汛。
同时,各单位要强化人防,持续巩固基层防灾减灾工作力量,要加强群防群治,坚持“人防 技防”两条腿走路,在信息化手段基础上,务必落实好应急广播、鸣锣敲门、“一对一”帮扶等行之有效的群测群防措施,切实强化“防灾减灾”的基层力量,增强基层减灾实效。
气象、水文及相关防治主责部门要加快推进“软件”建设,将加密新建监测设施设备,转化为预报预警能力,确保“测得准”。各区县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在加快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预警叫应指令,更新各级各类应急责任人,确保“叫得应”。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简化响应流程,明确避难场所、转移路线,一旦临灾快速反应、有序避险,确保“跑得快”。
此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出,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汛期临战状态,严格值班备勤。提前预置基层救援力量,要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和早期处置。要提前预置救灾物资,做好救灾准备,及时统灾报灾,有力有序做好救助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五有”,确保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