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给陈某开出每单8-10元的报酬,陈某见单量巨大,便找来甘某某、李某某、韦某某、陈某某一起干这个违法的勾当。
众人以甘某某的家作为制作、打包电信诈骗资料的窝点。
根据分工,陈某在窝点负责打印诈骗传单、注册不同外包公司与各个快递渠道洽淡大批量寄递业务、指挥李某某、甘某某、韦某某、陈某某负责将诈骗传单装填进快递信封。
李某某则负责提供银行账户接收陈某从诈骗团伙获取的赃款,用来发放工资、支付邮费、业务开支,同时他还介绍吴某某一起入伙打包诈骗传单。
其中叶某某身为龙圩区某快递营业部负责人,为了提高自己的绩效,在明知陈某邮寄的诈骗传单可能涉嫌违法,依然协助其将超大批量诈骗快件寄递给全国各地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