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向社会曝光4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7日,邹某醉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从璧山区马坊方向往璧山区丁家街道方向行驶,行驶至丁家街道渝隆路凉风村村委会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无牌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二轮车驾驶人受伤后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二轮车搭乘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案经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4月15日,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永川区海棠大道万为金麟府小区路段越过中黄实线,与对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42.8mg/100ml(属醉酒驾驶)。此案经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23年9月26日,刘某才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双白路往云阳县方向行驶,行驶至云阳县老林村1组向家湾处路段时,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刘某才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60.8mg/100ml(属醉酒驾驶)。此案经云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此次曝光的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共9人,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4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5人。其中最大年龄55岁,最小年龄28岁。
此次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上述人员已被法院依法判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庆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不要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引发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