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规范城区入园秩序,稳妥有序开展2024年秋期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委发〔2024〕58号)精神,结合城区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规范招生秩序和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秋期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任务。
(一)坚持普惠性、公益性原则,为幼儿、家长、社会提供服务。
(二)坚持信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宣传,并接受监督。
(三)坚持家长自愿选择与幼儿园办学规模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大班额”。
2024年秋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0日,民办园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8月31日。
2024年秋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3—4岁适龄儿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民办幼儿园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招收学龄前儿童。
(一)公办园。示范幼儿园180人,江北幼儿园180人,凤溪幼儿园120人,凤溪幼儿园竹苑分园60人。
(二)民办园。在办学许可规模内,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城区户籍。武隆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6月20日前进入武隆城区的适龄幼儿;挂靠户口进入武隆城区满3年的适龄幼儿。
(二)城区购房。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购房,且于2024年6月20日前实际入住(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则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
(三)城区经商。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经商,且截至2024年6月20日连续1年及以上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应交税费。
(四)城区务工。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务工(含城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截至2024年6月20日连续1年及以上在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五)城区公(廉)租房。法定监护人经住建部门核准入住武隆城区公租房、廉租房。
(六)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特殊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重庆市英才服务卡持有人子女/孙子女、烈士人员子女。
特别说明: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特殊人员子女不受招生名额限制。
(一)公办园招生程序。
1.线上报名登记。6月11日00:00——6月20日23: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扫描网络报名二维码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如重复填写几所幼儿园,取消录取资格),填报幼儿入学基本信息进行网络报名登记(监护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6月26日上午10:00以前各公办园利用各种形式公布拟招生名单。公办园根据报名登记情况进行招生,如果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公布拟招生名单;如果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户籍、购房、经商、务工、公(廉)租房为顺序招生,同一条件按幼儿年龄从大到小依次招生,额满为止。
2.线下资格审查。各公办园公布的拟招生名单的幼儿监护人,于6月27日9:00——6月28日16:00持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以幼儿园通知为准)。审核人员当场审验幼儿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入学申请表,并和幼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入园要求,则取消幼儿入园资格,相应空缺名额在原登记名额中递补。
幼儿监护人需提供审核的四类资料如下:
(1)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及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原件。
(2)幼儿健康体检报告原件。(体检地址:凤山街道居民在凤山社区服务中心体检,芙蓉街道居民在芙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
(3)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主页、增减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入学条件相关印证材料(提供以下条件之一)
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主页、增减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城区购房:①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地产权证,可提交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明、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合同,只需其中之一。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则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②截至2024年6月20日最近1个月及以上的水、电、气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其中之一),发票姓名与房屋产权人姓名须一致。两者须同时具备。
城区经商:武隆城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姓名与监护人姓名一致,截至2024年6月20日实际经营连续1年及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按期申报纳税的证明,截至2024年6月20日连续1年及以上。两者须同时具备。
城区务工:武隆城区有效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4年6月20日连续1年及以上;由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4年6月20日连续1年及以上。两者须同时具备。
城区公(廉)租房:法定监护人与公租房、廉租房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特殊人员:现役军人提供区人武部开具的审核证明和军官/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消防人员提供在编入职工作文件及复印件;援藏干部提供组织或人事部出具的援藏干部文件及复印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文件及复印件;重庆市英才服务卡持有人员提供英才卡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烈士人员提供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名单公布。7月5日上午10:00以前各公办园利用各种形式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招生名单,家长按要求到相应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办理入园手续。如未按时办理学位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二)民办园招生程序。
民办幼儿园在核定办学规模内制定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参照公办园执行,家长携带入学印证资料自行前往民办园进行报名登记。
在招生过程中,各公办园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区教委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等组成监督团现场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在网上散布不利言论等,纪检部门将启动追责;对恶意滋事和阻止招生推进实施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打开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或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进行城区公办园网络报名登记,在登记过程中请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您填报的信息将直接影响后续报名程序。
咨询电话:
示 范 幼 儿 园:77722492 陈老师
江 北 幼 儿 园:77821066 冉老师
凤 溪 幼 儿 园:81121227 王老师
凤溪园竹苑分园:13509466556胡老师
职 成 幼 教 科:77728880 张老师
来源:职成幼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