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23-2-12 04:35:01

经过相关单位审核发放的土地证,今天却告诉我土地证有...

<p>武隆区芙蓉街道石龙村大田农业社,我于2016年11月在本社的社员大会上依法取得本社死亡五保户的土地承包权,后由国家土地政策的变动,经本社土地确权会上通过,不动产权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了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不知什么原因,在2023年二月十一号,本村村委负责人和本社法人代表来找我说我的土地不动产权证有问题,是社员反映到镇上的,他们受政府委托,特地来调查,请问各位隆友,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上如有虚假,我将承当一切责任<br/><br/><br/></p><link rel="stylesheet" href="//www.aiwulongrencai.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CXY" id="wcn_editor_css"/>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2 07:54:23

五保户死后,其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吗?难道不应该由集体收回吗?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2 08:06:13

楼主能说说你取得五保户死亡后土地承包权的理由吗?如果理由不充分,说明当时承包不合法,集体有权收回,那办的证就无效。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2 08:02:54

第十二条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

(一)耕地、草地农村承包经营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
(二)林地农村承包经营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且无继承人的;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内家庭成员全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四)农村承包经营户家庭成员全部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落户并取得承包地的;
(五)农村承包经营户内家庭成员全部自愿书面申请放弃承包土地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2 08:02:30

第七条 下列新增农村居民,有资格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生子女;
(二)因婚姻关系、依法收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三)因国家建设等需要,依法安置并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移民;
(四)其他依法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23-2-12 08:33:11

悠悠子寒 发表于 2023-2-12 08:02
怎么回事

农村就是这样,见不得别人好

悠悠子寒 发表于 2023-2-12 08:02:50

怎么回事

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23-2-12 08:25:30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2 07:54
五保户死后,其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吗?难道不应该由集体收回吗?

集体承包给我的,并且召开社员大会,全体通过,现在有个别人看眼红了

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23-2-12 08:21:08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23-2-12 08:06
楼主能说说你取得五保户死亡后土地承包权的理由吗?如果理由不充分,说明当时承包不合法,集体有权收回,那 ...

全部按正常程序走的,七年了,今年别人看了眼红而已

~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23-2-12 08:47:06

搞不懂

武隆天下 发表于 2023-2-12 10:55:25

搞不懂

^星期一@五^ 发表于 2023-2-12 09:04:01

不了解

自信与野心! 发表于 2023-2-12 09:33:15

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23-2-12 08:25
集体承包给我的,并且召开社员大会,全体通过,现在有个别人看眼红了

看他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土地证有问题

结局丶 发表于 2023-2-12 10:15:41

沙发说得对

月夜泛舟 发表于 2023-2-12 17:42:59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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